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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粮食企业改革经验 |
| 【字体:大 中 小】【日期:2006-8-3 7:01:44 点击:】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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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以来,我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粮食工作省长负责制,紧紧围绕加快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这一主线,以减员分流为突破口,妥善解决“老人、老粮、老账”问题,减轻历史包袱;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切入点,大力推进资产重组和体制机制创新;以发展粮食产业化为着力点,促进粮食产业经济健康发展。 “十五”期间全省国有粮食企业从农户手中直接收购粮食3210万吨,占全社会粮食商品流通总量70%左右,实现了从“计划主渠道”向“市场主渠道”的转变。
一、创新思路,着力解决“三老”问题
2001年底,我省国有粮食企业有2012个,其中购销企业1078个;在职职工总数高达17万人,其中购销企业11.8万人,离退休职工3.8万人;粮食年均库存200亿斤以上;累计粮食财务挂账亏损达200多亿元。“三老”问题严重制约粮食流通和粮食产业经济发展。2002年初,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意见》(皖政[2002] 8号),全面启动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经过3年多的强力推进,实现了“老人”走得稳、“老粮”卖得快、“老帐”挂得实的预期目标。
(一)分类改革,着力解决好职工分流安置和改革成本筹措两大难题。解决老人问题,主要是解决“钱从哪里来,人到哪里去”。围绕这一问题,我省结合实际,采取区别对待、分类改革、整体推进等措施,妥善化解。
1.采取多渠道筹集改革资金。依据省政府8号文件规定,采取财政补助一块、资产变现一块、企业积累一块的办法,多渠道解决资金难题。一是率先突破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使用范围,安排4亿多元作为支付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成本。即按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际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人数,人均补助5000元。二是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参照省里政策,有的市县在与当地农发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从粮食风险基金包干节余中切块安排一部分。三是变卖闲置资产,出让国有土地和未房改的公房,仅此一项全省就达3亿多元。四是清收外欠款和职工欠企业的往来款。五是应返还企业自有公房的售房资金。六是政府土地收储中心对粮食部门一时不能变现的城区土地进行收购,土地出让金全额返还企业用于改革成本。七是企业历年经营积累等。全省累计筹措改革资金23亿多元,使企业改革资金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2.采取“五个一批”办法分流富余职工。即:择优聘用一批:按照定岗定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办法,在企业现有职工中重新聘用一批,实行一年一聘。内部退养一批: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职工实行企业内部退养,由企业发放一定生活费,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待达到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协保养老一批:对不符合内退条件,年龄偏大或工龄较长的职工,可以实行协议保留养老保险关系,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待到内退年龄时,办理内退手续,享受内退人员待遇。也可以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合同。自愿解除一批:本着“政策公开、职工自愿、企业自主、规范操作”的原则,鼓励职工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对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按连续工龄每年补助一个月标准工资。逐步脱钩一批:对既没有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又不参加竞争上岗,既不符合内退条件,又不符合协保条件的职工,采取逐步脱钩的办法,在规定时间内由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
3.以人为本,积极为分流职工转岗再就业创造条件。首先,将企业职工统一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对依法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做到“结清两笔账、办好三个证、转好两个关系”。即结清经济补偿金和历史拖欠资金,办好养老保险证、失业证和下岗再就业优惠证,转好人事档案关系和党团组织关系,为分流职工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创造条件。其次,通过大力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组建城镇粮油连锁店和农村服务社,开拓新的就业岗位,安置下岗富余职工。对暂时没有转岗再就业的,各地还认真负责地与劳动、民政等部门搞好衔接,使这部分职工享受失业保险金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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