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麦托市收购进入扫尾阶段后,丰县粮食局及时把熏蒸药品的管理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细化管理措施,切实把药品管理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确保万无一失。
一是不准任何单位购买和储存或藏匿药品,出租的仓房不准储存农药及其它有毒化学产品。
二是药品领取后要专人保管并负责退回空瓶及剩余药品,必须建立药品领取、发放、退回台帐。要求即领、即熏、即退。任何单位不准储存剩余药品及空瓶。凡是不及时退回空瓶和剩余药品的不予批准再次领取药品,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是熏蒸作业人员在分药、投药、散气等过程中,应戴具有防毒性能、型号合适的防毒面具,穿工作服,戴手套。作业完成后应将熏蒸情况进行登记。
四是每次作业后应立即用肥皂彻底清洗手、脸,同时要及时洗澡、更换衣服,并将污染衣物送到无人的地方散气并清洗干净待用。作业后要及时清点剩余药剂,及时登记入册,做到帐物相符。
五是县局将开展对熏蒸药品管理工作的专项检查,一经发现仍不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的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同时作为单位年终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