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下午,徐州市粮食局召开夏粮收购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夏粮收购工作。会议传达了全省夏粮收购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首次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实际,分析夏粮收购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抓好夏粮收购工作。会上王海永副局长就夏粮收购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张强副局长对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作了进一步阐述,李玉娟局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各县(市)、贾汪区粮食局长及购销科长和市局机关处室及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真分析了全国、全省和我市夏粮小麦市场的生产、收购、供求形势。会议认为今年全市夏粮丰收在即,收购量的增加,供求宽松,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实施和价格的基本稳定;会议明确了全市夏粮收购的指导思想;树立了“三个服务”意识:即服务于中储粮公司托市运作,服务于基层企业收购,服务于农民增收。
会议要求,继续做好夏粮收购各项准备工作,搞好粮精粮源的调查摸底,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有关政策纪律,增强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市、县(市)、区成立夏粮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夏粮收购的组织领导,分片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夏粮收购工作。二是加强对小麦最低价政策在收购、储存、销售中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局和各县(市)、区都要向社会公布托市收购政策执行举报电话,对发生损害农民和国家利益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三是小麦托市收购是今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重点。要准确理解把握政策,做好政策的衔接工作,加强收购信息报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积极配合搞好宣传,认真落实粮食收储安全。四是强化分类指导,促进夏粮收购工作。
会议指出,市、县(市)区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统筹协调好托市收购与企业改革改制之间的关系。各项粮食经济工作,都要结合本地的实际,考虑到今后改革的总体发展,做到有利于改革的稳步推进,抓好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意见》(徐政发[2006]67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各地要在夏粮收购中结合改制的要求,制定出实施方案,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时间要求,切实抓实抓好。
最后,李玉娟局长强调:
一、全市各级粮食部门要提高三个方面的认识
一是对粮食形势的认识。全年全国、全省和全市夏粮面积、产量、收购量都呈增长态势,价格则呈下降趋势,值得大家对夏粮工作中进行市场分析和把握。二是国家六部委实施了托市收购,与往年保护价有本质的不同,意在服务新农村,托市是市场行为,是通过国家六个主产省内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同运作来拉动整体价格,托市收购与市场收购是并行的。三是对改革的认识,《市政府关于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意见》(徐政发[2006]67号),,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粮食局、省政府精神的背景下出台的;我市在调研、座谈,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协调落实了有关政策,并专题召开了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大会,从粮食部门发展现状,自身经济运行质量来看也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二、做好当前几项工作
1、围绕一个中心,即服务于农民增收、新农村建设,找准粮食部门的职能定位。
2、发挥两个主体的职能作用,一是执行托市政策的主体,在委托收储点和收购企业实际上是执行托市政策的载体,要严格执行政策,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二是市场主体作用,要充分发挥自营优势,巩固购销主渠道,开拓新的合作关系。
3、搞好“三个服务”:即服务于中储粮公司托市运作,服务于基层企业收购,服务于农民增收。
4、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托市与市场收购的关系,明确托市收购纪律,严禁套取收购差价。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市场收购。二是夏粮收购和改革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三是收购和经济运行质量的关系,统筹协调购销环节,提高经济效益。四是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关系。要注重解决好托市收购和秋粮收购库容的衔接。处理好正常收购和储备粮食轮换的衔接,不准危房存放,不准在改革中暗箱操作,在托市收购中要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杜绝坑农事件的发生,要时刻维护农民的利益,树立粮食部门的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