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粮食局荣获“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
近年来,新沂市粮食局围绕依法行政和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做好粮食流通执法工作,不断加强和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要求,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一方面加大《条例》宣传力度,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制作展板和广播电视有声有色宣传。另一方面积极营造遵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环境,逐步形成与依法管粮相适应的社会氛围,在粮食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了可喜的成效,2005年国家粮食局检查组来我市检查,对非国有粮食企业经营台帐、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报送数据准确、及时等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我市连续2年被江苏省粮食局评为粮食监督检查先进单位。2007年被国家粮食局考核评定为市县级“2007年度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国粮检[2008]38号)。
(郁恩宝 曹殿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