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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粮总公司召开小麦托市收购工作会议 |
| 【字体:大 中 小】【日期:2006-5-31 20:37:21 点击:】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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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印发后,中储粮总公司作为国家委托的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认真组织实施《执行预案》。并于近日在江苏省扬州市召开会议,对做好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稳定小麦市场价格进行了具体部署。会上,中储粮总公司副总经理潘洪亮对即将展开的小麦托市收购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国家今年决定在部分主产区对小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是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决策。国家委托中储粮总公司作为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是对中储粮系统的高度信任,同时也对中储粮系统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储粮系统必须站在积极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站在讲政治、讲全局的高度,全力以赴做好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发挥好托市收购的主体作用,保证中央、地方政府和售粮农民满意,为国家粮食调控作出更大的贡献。潘洪亮在会议上要求各分公司和收储单位: 一、务必充分认识执行好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中央把主产区小麦托市收购任务交给中储粮系统,明确中储粮系统负总责,是对中储粮系统的执行力和战斗力的又一次考验。中储粮系统要充分认识托市收购工作对促进粮食生产、实现农民增收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任务抓紧、抓细、抓实、抓好,做到思想认识到位、仓容准备到位、协调服务到位、组织领导到位。中储粮系统各级机构都要建立以“一把手”负总责为核心的责任制度,成立由一把手、主管负责人和有关部门组成的托市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协调机制,统一领导和部署托市工作。 二、各有关分公司、直属库和委托收购企业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政策。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让农民及时充分了解有关政策。各收购点必须张榜公布收购价格,公开挂牌收购,收购中要在严格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坚持以质论价、优质优价,现场结清粮款,不得压级压价和打“白条”。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搞好对售粮农民的服务。总之宣传要早,政策要严,服务要好,让售粮农民高兴而来,满意而去。 三、要加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目前6个小麦主产省的分公司和直属库人员少、任务重,必须委托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收购储存,并保证所有的委托收购企业都严格执行国家收购政策。为此,各有关分公司要加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托市工作。 四、具体实施要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把握好库点布局这个关键。要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粮食销售”的原则,合理安排委托收储库点,做好延伸库点的布点工作,并确定好管理层次。二是要把好合同关。在委托收购合同和代保管合同中要事先明确有关政策及权利、义务、责任等,有关规定要清清楚楚,切实通过合同来保证政策落实。三是要及时做好集并。提前安排好延伸点向指定储存点的集并,坚持边收边集,做到执行预案一终止,所收粮食基本按规定归位,避免二次集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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