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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出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字体: 】【日期:2006-8-23 6:43:06  点击:】  【关 闭
江苏省出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关于积极参与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履行好粮食部门的职责,加快全省粮食经济发展,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提出我省粮食行业参与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一、提高认识,履行粮食部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职责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在科学把握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特征的基础上,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战略高度,按照科学发展观作出的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决策。《****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分析了当前农业和农村形势,明确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重大方针政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党加强“三农”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明了方向。    
    
     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物资。粮食保持稳定增产,种粮农民生产的粮食能够顺利销售,获得稳定的收入,是农民实现小康的基本保障。粮食部门是重要的涉农部门,粮食的生产环节在农业,粮食的流通基础在农村,粮食的收购对象是农民,粮食工作与“三农”有着天然密切的联系。粮食系统是农村现代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遍布农村的粮食购销网点是服务农业、服务农村、服务农民的重要载体。我省是经济大省,也是产粮大省,种粮收入仍然是我省粮食主产区农民的重要经济来源之一。因此,粮食工作直接关系农民增产增收,粮食部门既是新农村建设的参与者,也是新农村建设的推动者,为新农村建设服务是粮食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粮食行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全省各级粮食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从促进农业和农村全面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粮食工作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以服务新农村建设为己任,牢固树立服务“三农”的理念,自觉参与和服务新农村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明确目标,确立粮食部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思路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围绕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不断完善粮食流通体制,加速发展粮食流通产业,加快构建粮食流通新格局,全面提升粮食经济实力,增强粮食调控监管能力,保障全省粮食供应安全,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全省“两个率先”。    
    
     主要目标:    
    
     --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引导农民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保持合理粮食价格水平,保护粮农生产积极性。    
    
     --促进农业效益稳步提高。发展订单粮食,建立生产基地,优化粮食生产品种结构;加强产前、产中和产后技术服务,提高粮食生产质量;发展粮食精深加工,提高农副产品综合开发利用,促进粮食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效益,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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