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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行部署中晚稻最低收购价资金供应与管理工作 |
| 【字体:大 中 小】【日期:2006-10-11 7:27:43 点击:】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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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等六部门制定下发《2006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后,农发行迅速行动,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对2006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资金供应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采取有效措施,为中晚稻最低收购价预案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信贷支持。
在准确把握形势的前提下,农发行提前做好今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资金供应管理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及早调查研究,筹措收购资金。据调查测算,执行《预案》七省中的湖北、湖南、安徽、江西、四川5省今年中晚稻总产量达665.5亿公斤,农民需出售的商品量约300亿公斤,其中按最低收购价收购量约108亿公斤,同比增加17.5亿公斤,需农发行投放贷款约165亿元,同比增加39亿元。为确保资金供应,农发行千方百计筹措收购资金,目前收购资金已完全筹措到位。二是及早确认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企业贷款资格。经审核确认,今年执行预案5省取得中晚稻最低收购价贷款资格企业3158家,同比增加210家。三是密切与中储粮公司配合,落实贷款企业及收储库点。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粮食销售”的原则,初步确定中晚稻最低收购价委托收储(贷款)企业1396家,其中:加工企业49家;延伸收购点5711家,同比增加289家,基本能满足农民售粮的需要。
为全力做好中晚稻最低收购价资金供应工作,农发行采取五项具体措施:一是在预案启动前适时向确定的贷款企业发出贷款通知,提前做好铺底贷款的发放工作,并按规定办理贷款审批手续,确保收购贷款的及时足额供应。二是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好现金供应工作,确保收购资金供应不断档。三是做好其他企业及地区最低收购价和多渠道收购中晚稻的信贷工作。对委托收储库点和其他收购主体按市场价自主收购中晚稻的,要按照有关贷款办法积极给予支持,促进多渠道收购局面的形成。四是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办贷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水平。五是加强与中储粮分公司和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把握工作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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