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订单收购属于订单农业的一种合同模式,自粮食由“合同定购”转为“合同订购”后,实行粮食订单收购,走“公司+农户”的路子,对促进粮食流逋;保障农民利益,增加企业的物资基础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粮食订单收购的作用与特点
我市自2003年粮食购销市场化后,经过推行3年的粮食订单收购,实现了生产要素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在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效益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促进了粮食产品的流通。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粮食的生产向新、精方面发展,国家对农业,特别是种植粮食实行补贴政策,粮食的产量保持了稳中有升。粮食购销市场化后,农户的粮食产品需要出售,实行订单收购,有效地促进了粮食的正常流通。
(二)订单收购品种数量不断拓展。以我县为例,2002年粮食订单品种仅限于稻谷,数量8600多吨,占全县稻芥牛产总员260463万吨的3.3%。到2005年,粮食订单发展到稻谷、小麦、玉米,粮食订单达22464吨,占全县稻谷、小麦、玉米生产总量348892吨的6.4%。
(三)粮食订单的发单主体不断增加;从我县调查情况看,过去粮食订单发单主体主要限于国有粮食企业上,现在形成了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粮食个体加工户、贩销大户.甚至农民经纪人等多种主体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粮食订单的服务内涵不断丰富。订单合同已不是简单的农产品买卖合同,而是一种特殊的资源配置方式;粮食订单主体之间,也不是一般的买卖关系,而是一种特殊的利益关系。作为粮食流通的主渠道二粮食部门越来越重视以全方位的服务来培育和稳定自己的粮食订单。一是资金服务。对个别粮食种植大户或粮食生产基地,采取给农户垫付资金,先付后还,有的还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二是物资服务。近几年粮食部门在发展订单中,以低价供应种子,服务农户。如我县三驱镇粮食公司,从2002年起,每年从江苏等地购进优良稻谷种子4吨,低价赊销给农户,仅此项每年补贴费用达3万多元;三是技术服务。企业为了确保粮食产量和质量,首先给粮食种植户签订了承诺协议,确保农户稳产基础上增收;其次聘请粮食技术专家,定期到田间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
(五)根食订单联结机制不断创新。粮食订单体现了以商品合同为纽带的利益联结机制。过去大多数粮食订单合同只规定农户供货的数量,价格随行就市。随着粮食订单收购的不断发展,不仅规定了粮食种植户的数量,而在价格上得以明确,使农户分享流通环节的利润,提高履约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县的粮食订单收购发展势头较好,但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一是粮食订单收购意识不强。目前,许多农户与企业对订单收购的认识不深,没有订单收购这个概念。农户与企业之间怕签订单,有的虽然签订了订单,却没有认识到“粮食订单”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行为,“重合同,守信用”的意识不强,履行起来非常艰难,履约率相当低。如我县2004年粮食订单数29323吨,实际收购17741吨,履约率60.5%。
二是粮食订单缺乏规范。从订单文本看,规范性合同少,意向性协议多,存在着内容不全面、格式不规范、标的不具体、责权不明确等问题,可操作性不强,有的甚至是口头协议而无书面合同,履行难度大。从订单运作看,有的是企业与乡镇政府签订协议;有的是通过政府撮合,农民与企业签订协议;有的是重复签订,“一女嫁二郎”。从订单监管看,缺乏明确的监管机构和仲裁机构,违约行为得不到迅速公正的处理。造成这些状况的主要原因是订单收购刚刚起步,经验和管理不足,需要一段时间摸索,企业特别是农户都有一种包赢不输的思想,不愿意把合同条款定细,以便在违约时免去责任。
三是订单收购联结不紧密。据调查,目前我县3/4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在发展订单收购过程中,还是单纯的买卖关系,虽然粮食部门实行了保护价收购,但企业和农户还没有真正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关系显得比较松散,技术服务跟不上,农业技术辅导滞后,标准化生产技术薄弱,农产品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从调查来看,当前粮食订单收购规模小,企业与千家万户签订生产合同,谈判难、签单难、调度难、服务难、检验难,急需培养中介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四是订单收购数量偏少。今年我县虽然在19个乡镇内签订了优质稻、普通稻、小麦等25万亩、数量10万吨的产销订单,数量占预计全年粮食产量48万吨的20.8%,但订单规模仍然偏小,一般是实行一年一订或一季一订,时间不长,质量、品种、价格等变动较大,容易造成失约。